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侵权问题日益严重,给众多创作者带来了巨大的困扰。近日,一起名为“吴玉”的案例引起了广泛关注。本文将对吴玉案例进行分析,探讨网络侵权责任归属问题。
一、案例简介
吴玉是一名知名作家,其作品在网络上具有广泛的影响力。然而,一位名为“XX”的自媒体用户在未经吴玉授权的情况下,将其作品进行了抄袭和篡改,并在自己的平台上发布。吴玉发现后,将“XX”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损失。
二、法律适用及责任归属判断
法律适用
本案涉及网络侵权行为,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由于自媒体平台的特殊性,还需参考《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责任归属判断
(1)自媒体用户是否构成侵权?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通信等权利。”同时,《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如果自媒体用户未经吴玉许可,擅自使用其作品,且未注明来源,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2)自媒体平台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信息内容的管理,及时制止违法违规信息的传播。”虽然自媒体平台并非直接侵权行为人,但作为信息内容的传播者,其在管理上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三、结论
本案中自媒体用户“XX”未经吴玉许可使用其作品并篡改,已构成侵犯著作权行为。同时,自媒体平台作为信息内容的传播者,在管理上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因此,法院判决“XX”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