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病退制度是指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本人自愿申请提前退休,可以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病退申请。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疗机构诊断符合国家规定的疾病和非因工负伤标准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照本单位同级同类人员的规定支付其工资、津贴和补贴。
病退制度是针对因疾病无法继续工作而享有的一定权益保障的制度。在中国,病退制度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等法律法规。本文将对病退制度的法律规定进行解析,以帮助大家了解病退的条件和权益保障。
一、病退的条件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失去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患有法定规定的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等;
病情经过医院诊断,确需休息治疗的;
累计医疗期满或者根据病情经医院认定可以延长医疗期的;
病情已经恢复或者基本恢复,但仍无法从事原工作的。
二、病退的权益保障
职工在符合病退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向单位提出病退申请,单位应当在收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职工在享受病退待遇期间,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生活费;
职工在病退后,如有需要,可以继续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职工在病退期间,如因原工作受伤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损失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病退制度的行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病退手续,或者未按照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生活费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职工在病退后继续从事原工作的,单位有权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病退制度是为了保障因疾病无法继续工作的职工的权益而设立的一项制度。在享受病退待遇的同时,职工也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