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贫困生助学金是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具体标准,中央高校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申请条件如下: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规定国家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水平,普及义务教育,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法明确国家对教育事业进行投入,实施义务教育,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开展高等教育,培养各类人才,提高国民素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国家、社会、家庭和其他组织应当为公民提供必要的教育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财政法规定国家通过税收、预算支出等手段筹集资金,用于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贫困生助学金的保障措施
制度保障:各级政府及教育部门制定完善的贫困生助学金政策,明确资助对象、资助标准、申请程序等,确保政策的公平性和透明性。
资金保障:国家和地方财政加大对贫困生助学金的投入,形成多元化的资助渠道,确保贫困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监管保障:教育部门加强对贫困生助学金的监管,确保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学生,防止资金挪用、浪费等行为。
服务保障:学校设立专门的贫困生助学金管理机构,为贫困生提供咨询、申请、发放等服务,确保贫困生享受到政策红利。
心理保障:学校加强对贫困生的关爱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树立自信,克服困难,实现自身价值。
贫困生助学金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救助政策,体现了国家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各级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共同努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监管和服务,确保贫困生助学金的有效实施,为全体公民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