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下的劳动者权益保护包括: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等方面。其中,工资是劳动者最基本的权益之一,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工作时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休息休假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基本保障之一,应当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动安全卫生是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的重要措施;职业培训是为了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素质而进行的一种教育活动。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劳动者的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受到广泛关注。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于2018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并在2020年进行了修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新劳动法下的劳动者权益保护进行阐述。
一、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解决劳动争议的方法等。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二、工资支付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同时,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劳动者的工作表现,适当调整工资支付方式。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工资支付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三、社会保险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具体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并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伤保险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当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护理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死亡补助金等。
五、经济补偿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下列情形给予经济补偿:(一)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新劳动法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劳动者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