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业保险费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您可以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到现场或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一、失业保险费的法律规定
失业保险费的征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相关规定,失业保险费的征收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并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情况适时调整。
失业保险费的缴纳对象:失业保险费的缴纳对象包括企业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等。
失业保险费的缴纳义务:企业和个人有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义务。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责令其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
二、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责任
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如责令改正、罚款等。
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职工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失业人员权益保障
失业保险待遇: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依法领取相应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一般为最长6个月,但具体期限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应当为失业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帮助他们尽快重新就业。
其他权益保障:失业人员还享有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等其他权益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失业保险费的征收标准、缴纳对象和缴纳义务等内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失业人员有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等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