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汽车商业险是指机动车商业保险,是指车主投保了国家规定必保的机动车辆交强险之后,又自愿投保商业保险公司的汽车保险。
机动车商业险包括基本险和附加险两个部分,其中基本险包括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共四个;附加险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等等。
商业险,即企业财产保险或营业中断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向企业提供的一种保护其财产及运营中断风险的保险。商业险通常包括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多种形式。本文将探讨商业险的概念、种类及其在法律上的关系。
一、商业险的概念和种类
商业险是一种经济保障手段,用于分散和转移企业在面临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恶意破坏等风险时的经济损失。它可以为企业提供保障,使其能在面临突发事件时保持业务运行。
商业险的主要种类包括:
财产保险:主要针对企业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进行保护,如房屋、设备、存货等。
责任保险:主要是对企业因过失行为导致的对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进行保障。
信用保险:主要是为企业提供信用风险保障,如付款违约等。
二、商业险的法律关系
商业险的购买与保险合同的签订是企业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则应当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
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应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存在欺诈、隐瞒重要事实等行为,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并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保险公司对赔偿范围和数额的确定也受到严格的限制。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对每一项保险事故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金额。对于无法确定赔偿金额的事故,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与投保人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