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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的法律保护与修改(姓名权的法律保护与修改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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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2-15 07:55:01life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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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同时,公民原则上随父姓或者母姓符合中华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符合绝大多数公民的意愿和实际做法,也是我国姓氏文化的重要体现。

在中国,公民享有姓名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18条规定:“公民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并有权要求有关组织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这意味着姓名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公民有权依法决定是否更改自己的姓名以及如何更改。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有些人可能会想要修改自己的姓名。这时,他们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公安机关会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条件,将会为当事人办理变更姓名的手续。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领取新的身份证件。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公民有权利更改自己的姓名,但是这个权利并不是绝对的。例如,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表他们行使更改姓名的权利;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等特殊情况,相关部门也可能会依法对公民的姓名进行变更或限制。

姓名权是公民的重要法律权益之一。在尊重个人意愿的同时,我们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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