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上并没有完全否定利滚利,而是有条件地在一定的范围内承认利滚利是合法的。如果超出法律规定的限制条件的,计收复利就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民间借贷中“利滚利”在法律上称为复利,借贷双方可以结算的方式将前期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但在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仍不得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法律规定的利率上限之和,超出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在金融市场中,"利滚利"是一个常见的概念,它描述了借款人在未偿还本金的情况下,由于利息的积累而产生的额外债务。这种现象可能导致借款人陷入严重的信用风险。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如何理解和应对"利滚利"的问题,是每个投资者和金融机构都需要关注的问题。
我们需要理解"利滚利"背后的法律原理。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包括但不限于美国、中国、英国等,借款人有义务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支付利息,那么贷款人有权将逾期的利息计入债务,形成"利滚利"的现象。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贷款人的权益,防止借款人无视合同义务。
然而,"利滚利"也可能导致借款人陷入无法偿还的债务。当借款人的债务规模超过其偿还能力时,他们可能面临破产的风险。如果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恶化,他们可能失去再次借款的机会,进一步加剧其财务困境。
因此,对于投资者和金融机构来说,理解并应对"利滚利"的问题至关重要。他们需要密切关注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制定合理的风险管理策略,以防止"利滚利"导致的信用风险。同时,政府和监管机构也需要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的权益,防止"利滚利"现象带来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