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3年)已经发布,该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旨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最高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审理适用法律问题作出解释,以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本解释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进行阐述:
当事人起诉时的法律适用问题:当事人在提起民事诉讼时,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确定适用法律。如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涉外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涉及国际条约、国际惯例或者跨国投资协议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应当依照相关国际法律规定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确定适用法律。同时,参照国际私法原则处理。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确定适用法律。
物权、合同、家庭、继承等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物权、合同、家庭、继承等民事案件的审理,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确定适用法律。
执行程序中法律适用问题:在民事执行过程中,对于执行标的物的法律性质和权利归属有争议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确定适用法律。
其他涉及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对于其他涉及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参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审理。
本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原1988年7月1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如遇新的规定与本解释冲突,以新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