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是指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进行的技术性鉴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医疗事故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 (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争议的再次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鉴定是在医疗纠纷中确定责任方的重要手段。本文将详细介绍医疗事故鉴定的法律程序和标准,以帮助读者了解这一过程。
一、法律程序
患者或家属提出申请:当患者或家属认为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时,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
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果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申请;如果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
组织专家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专家鉴定。鉴定专家由卫生行政部门选派,也可以邀请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专家参与鉴定。
做出鉴定鉴定专家根据医疗事故的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学知识,作出鉴定结论。鉴定结论分为责任完全在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责任部分在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责任不在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等三种情形。
通知双方当事人:卫生行政部门在作出鉴定结论后,应当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
二、标准
主体资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行为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遵循医疗伦理原则。
技术水平: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诊疗项目相适应的技术水平。
过错程度:医疗事故的发生应当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过错的结果。过错的程度可以根据鉴定结论分为完全责任、部分责任和无责任。
通过以上法律程序和标准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医疗事故鉴定是一项严谨、细致的工作,旨在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希望本文能为您提供有关医疗事故鉴定的一些基本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