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的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四个等级。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法律责任
根据事故等级的不同,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主体和法律规定也有所不同:
一般事故:由生产经营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追究行政责任。对于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较大事故:由生产经营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对于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事故:由生产经营单位承担主要民事赔偿责任,同时追究行政责任。对于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等。
特别重大事故:由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同时追究行政责任。对于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如拘役、有期徒刑等。
安全生产事故的等级划分对于依法处理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确保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