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流动许可证是两个不同的证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是指在规定的场所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必须取得的证明其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证书。而食品流动许可证是指在规定的场所从事食品流通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取得的证明其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证书。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为了保障食品市场的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对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实行许可制度。其中,食品流通许可证是食品经营者依法从事食品流通活动的重要凭证。本文将从法律意义和实施要点两个方面对食品流通许可证进行阐述。
一、法律意义
规范市场秩序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有助于规范食品市场的准入条件和经营行为,防止不法分子利用食品流通环节进行非法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从而维护市场秩序。
保障消费者权益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管理和监督,可以确保食品经营者具备从事食品流通活动的资格和能力,有利于保障消费者在购买、使用食品过程中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安全保障权等合法权益。
促进食品安全
食品流通许可证制度的实施,有助于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从而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二、实施要点
申请人资格
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或者营业执照;(2)具有与所经营的食品种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场所;(3)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4)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审核流程
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经现场核查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审批决定。在审批过程中,有关部门要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确保符合法定条件。
监管措施
获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在有效期内享有依法从事食品流通活动的资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理。同时,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