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加收300元;
-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加收800元;
-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加收2000元;
-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加收4800元;
-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加收6800元;
-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加收11800元;
- 超过1000万元至2亿元的部分,按照0.6%加收21800元;
-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在法律程序中,起诉费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不仅代表了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更反映出整个法律过程所需的资源和成本。然而,起诉费的存在也引发了一些关于公平性和可获得性的问题。本文将探讨起诉费的概念、类型,以及它如何影响法律程序的公平性和可获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