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我国,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包括: 1、国家权力机关系统(人大和人大常委会)的: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常委会,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 2、国家行政机关系统(政府及政府下设机构)的: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央行、审计署、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国务院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因此,我国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等国家机关。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我国立法机关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立法机关作为国家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法规的任务,以确保国家法治的健全和完善。
一、我国立法机关的职能
制定和修改法律法规:立法机关负责根据国家的发展战略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制定和修改法律法规,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立法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监督法律法规的实施:立法机关通过审查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同时,立法机关还要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共同推进法治建设。
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立法机关要充分发挥民主立法的作用,广泛征求民意,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诉求,为人民提供更好的法治保障。
二、我国立法机关面临的挑战
法律法规制定的速度与质量: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中,立法机关需要在保证法律法规质量的同时,提高制定速度,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此,立法机关要加强立法工作的科学规划和管理,提高立法效率。
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和适应性: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法律法规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新的发展需求。立法机关要密切关注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法律法规。
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全面依法治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立法机关要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我国立法机关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既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又要积极应对各种挑战,以推动国家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