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哲钰,1963年生,中共党员,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甘肃省人大立法顾问、人大立法研究会特邀研究员。 兼任甘肃省法学会理事、民商法学会副会长,兰州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兰州仲裁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仲裁员,甘肃天马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他的主要研究方向是合同法和公司法。 他的著作包括《合同法实务》、《公司法实务》等。
包定原则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合同的内容和效力作出明确的约定。在我国合同法中,包定原则作为一项基本的法律原则,对于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包定原则的内涵、法律依据、合同法中的体现以及包定原则在实际运用中的注意问题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包定原则的内涵
自愿原则: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不得强迫对方接受自己的条件。自愿原则体现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包定原则的基本要求。
平等原则: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遵循平等地位、平等磋商的原则,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损害对方的利益。平等原则体现了公平正义,是包定原则的重要内容。
公平原则: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公平原则体现了社会责任,是包定原则的关键要素。
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故意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诚实信用原则体现了诚信为本,是包定原则的基石。
二、包定原则的法律依据
在我国合同法中,包定原则作为一项基本的法律原则得到了明确的规定。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合同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这是包定原则在合同法中的直接表述。
合同法第8条规定:“合同的订立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这一规定体现了包定原则在合同法中的指导作用。
三、包定原则在合同法中的体现
在合同法中,包定原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合同的条款设置: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价款、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内容,以确保合同的明确性和可操作性。
合同的解释与变更: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力等情形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可以根据包定原则的要求对合同进行解释或变更。
违约责任的承担:当事人在违反包定原则的情况下,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
四、包定原则在实际运用中的注意问题
在实际运用包定原则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正确理解和把握包定原则的内涵和要求,确保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循包定原则。
在合同条款设置中,既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
在处理合同纠纷时,要根据包定原则的精神,依法公正地处理相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