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完善城乡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政策,将降血压、糖尿病药品门诊报销比例提高至50%以上。此外,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0号),文件提出的精准提高待遇水平、规范优化管理服务、切实落实精准扶贫等政策。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慢性病的发病率逐年上升。为了减轻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国家对慢性病门诊报销进行了相关规定。本文将对慢性病门诊报销的法律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进行详细解读,帮助大家了解相关政策,合理利用医疗资源。
一、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该法第32条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因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发生的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的规定支付。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包括门诊、住院、特殊疾病治疗等方面的报销。
《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该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大大病保险和门诊费用报销力度,确保参保居民基本医疗需求得到有效保障。
二、实施细则
慢性病门诊报销的范围:根据《国家医疗保障药品目录》,慢性病门诊报销主要针对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慢性病患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开具相关药品处方后,可按照规定享受门诊报销。
慢性病门诊报销的比例:根据不同地区和医保档次,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职工医保报销比例较高,可达60%左右;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较低,一般在30%-40%之间。
慢性病门诊报销的流程: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后,需向医院提交门诊报销申请表、身份证、医保卡等相关材料。医院核实患者的就诊情况后,将符合条件的费用进行报销。患者可通过医保APP或政务服务网站查询报销进度和结果。
慢性病门诊报销的时效:一般而言,慢性病门诊报销的时效为每年一次。具体时效以当地医保部门的规定为准。
慢性病门诊报销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政策,旨在减轻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患者和家属应当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实施细则,合理利用医疗资源,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有关部门也应不断完善政策体系,提高医保待遇水平,让更多的患者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