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如果祖父过世,也要填写祖父过世时户口的所在地,如果没有常驻户口,就必须填一个常住户口的籍贯。
因此,在简历中填写籍贯信息时,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填写。一般来说,籍贯应该写到省+县级行政区或市+县级行政区。
随着社会的发展,求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越来越多的求职者在简历中详细展示了自己的各项能力。然而,在填写简历时,有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信息却容易引起纠纷,那就是籍贯。本文将从法律规定和填写规范两个方面,对简历中的籍贯信息进行探讨。
一、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虽然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籍贯属于个人信息范畴,但在实际操作中,籍贯通常被认为是一个人的基本信息,因此也受到一定程度的隐私保护。
二、填写规范
尽量不要在简历中完整展示籍贯信息,可以保留省份、城市等基本信息。这样既能满足求职者的基本要求,又能避免因籍贯引发的纠纷。
如果应聘单位要求提供籍贯信息,求职者可以选择性地提供部分信息,如省/市/区,而不是完整的籍贯。这样既能满足单位的招聘需求,又能保护自己的隐私。
对于已经填写了完整籍贯信息的求职者,可以在简历中加入一段说明,说明自己理解并接受可能因为籍贯原因产生的一切后果。这样既能让单位对自己的背景有更全面的了解,又能降低因籍贯问题引发的纠纷风险。
在填写简历时,求职者应注意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他人隐私,不要随意泄露自己或他人的个人信息。同时,也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以免因为对法律规定的不了解而陷入不必要的纠纷。
在简历中填写籍贯信息时,求职者应遵循法律规定和填写规范,既要保护自己的隐私权益,又要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在激烈的求职市场中脱颖而出,顺利找到理想的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