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工管理费是指在全部工程的组织和施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不属于任何分部工程之内的费用。包括工作人员工资、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费、工作人员劳动保护费、劳动保险金费、检验试验费等 。
施工管理费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支付给施工企业的一种费用。这笔费用主要用于支付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等间接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施工管理费的支付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施工管理费的支付仍存在一些争议和问题。
一、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施工单位的工程款。”这为施工管理费的支付提供了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中,应当包括施工管理费。施工管理费应当按照下列原则计算:(一)施工企业自行管理的工程,施工管理费不得超过工程造价的5%;(二)委托他人管理的工程,施工管理费不得超过工程造价的3%;(三)特殊复杂工程,可以适当提高。”这一规定明确了施工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比例。
二、实际操作
尽管法律对施工管理费的支付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以下是几个常见的问题:
施工管理费支付比例不合理。有些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为了降低成本,可能会选择较低的施工管理费支付比例,导致施工企业的实际收入减少。这种情况下,施工企业可能会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
施工管理费支付不及时。部分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可能会在工程款结算时故意拖欠施工管理费,导致施工企业在资金周转方面出现困难。这种情况下,施工企业需要寻求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施工管理费计算不准确。由于建设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等因素的不同,施工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和比例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对施工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和比例把握不准,可能导致双方产生纠纷。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与协调,明确施工管理费的支付比例和计算方法,确保施工企业的实际收入不受影响。同时,有关部门应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