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后防卫是指对已经结束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防卫行为。它可以分为两种情况:(1)明知侵害已经停止而仍继续防卫,即加害于侵害人,这种行为就是报复侵害,是一种故意犯罪(也就是借故生非)。 (2)应该预见而没有预见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停止,仍继续防卫,这属于一种过失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
- 紧急避险;
- 防止或者制止其他危险的发生。
如果防卫行为超过了必需限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但在防卫时间上没有超越必要限制,则属于防卫过当。
一、事后防卫的法律规定
什么是事后防卫?
在面临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个人、他人的合法权益,采取的制止侵害行为。
我国法律对事后防卫的规定
中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侵害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二、事后防卫的实际应用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过当防卫?
根据法理解释,过当防卫应满足以下条件:1)必须是在非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采取的行为;2)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3)没有明显错误。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的防卫行为,才能被认定为过当防卫。
案例分析:张三遭受李四的不法侵害,情急之下张三大喊“你敢打我?!”,将李四吓退。在此情况下,张三的行为是否构成过当防卫?——答案取决于李四是否有继续侵害的意图和行动。如果有,张三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过当防卫;如果没有,那么这是出于自卫的目的,属于正当防卫。
三、结论
事后防卫在法律上赋予了人们在面临危险时的自我保护权。然而,这一权利并非绝对的,需要在合理范围内行使。对于过当防卫的情况,法律给予了一定的宽容,但仍需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来界定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