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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法律原则与实践探讨(管辖权异议是指的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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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1-03 12:00:01life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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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本诉被告对受诉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的质疑。 当事人提出异议后,法院会对其进行审查处理。

引言

在民事诉讼中,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对法院对自己提起的诉讼案件的管辖权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有权对法院对其提起的诉讼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本文将从法律原则和实践探讨管辖权异议的相关问题。

一、法律原则

专属管辖权原则

专属管辖权原则是指法院对于特定的案件类型或地域具有管辖权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下案件适用专属管辖权:(1)涉及不动产的案件;(2)海事案件;(3)破产案件;(4)其他依法应当由特定法院管辖的案件。

法定管辖权原则

法定管辖权原则是指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对案件具有管辖权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于以下案件具有法定管辖权:(1)合同纠纷;(2)侵权纠纷;(3)财产纠纷;(4)离婚纠纷;(5)继承纠纷;(6)其他依法由法院管辖的案件。

二、实践探讨

管辖权异议的提出

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当事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异议。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应当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法院对其提起的诉讼案件没有管辖权。

管辖权异议的处理

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法院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法院认为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域外管辖权的问题

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依据国际公约、国际习惯法或者互惠原则等提出域外管辖权异议。法院在处理域外管辖权异议时,应当遵循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和国际公约的规定。

结论

管辖权异议是民事诉讼中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涉及到法院的管辖权问题。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应当严格遵循法律原则和程序,确保公正、公平地审理案件。同时,当事人在面临管辖权异议时,也应当积极提供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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