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性骚扰的法律定义
性骚扰是指对他人进行性别歧视、性侵犯等行为,使他人感到不舒服、不安全,严重影响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的行为。性骚扰行为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言语性骚扰:包括侮辱、贬低、恶俗调笑、不当言论等,对他人的性别、外貌、性取向等进行攻击和侮辱。
行为性骚扰:包括触摸、拥抱、亲吻、拍摄不雅照片等,对他人的身体进行侵犯。
网络性骚扰:包括发送不雅信息、传播色情图片、视频等,对他人进行网络侵犯。
组织性骚扰:包括组织或参与针对特定性别、性取向的员工或学生的不当活动,如歧视性聚会、恶俗调笑等。
二、性骚扰相关法规
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0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不受性别、民族、宗教信仰、残疾等歧视。”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238条规定:“故意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8条规定:“妇女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性骚扰。”第40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侮辱、诽谤、泄露隐私等侵犯人格权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及其相关行为为特征的经常性侵害行为。”第4条规定:“国家加强对家庭暴力预防和干预的工作,建立健全家庭暴力防治机制。”
性骚扰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受到法律严厉制裁。企业和组织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营造公平、尊重、和谐的工作环境。同时,广大公民应当积极举报性骚扰行为,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