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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经济适用房法律问题解析(上海经济适用房2019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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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0-17 08:55:02life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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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适用房是指由政府出资建设的、价格较低的住房,主要面向低收入家庭。2019年4月30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通知》。根据通知,2019年本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为: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2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6平方米;3家庭总收入不超过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4家庭总资产不超过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的80%。

一、法律规定

《上海市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明确了经济适用房的定义、分配原则、申请条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不动产的所有权、买卖合同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工作的意见,对经济适用房的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

家庭成员在本市无其他住房;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足规定的标准;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五年内无住房转让记录;

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符合市政府规定的标准。

三、购房流程

申请人向市、区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申请人资格;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按照规定缴纳购房款;

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办理入住手续。

四、产权归属

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归属于购买人,但在一定年限内不得转让、出租或者赠与;

一定年限过后,购买人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出售或租赁。

五、交易注意事项

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务必查看房屋的产权证是否齐全;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明确约定好购房款项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在办理房屋交易时,要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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