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是国家对个人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税计算主要依据纳税人的收入额和相应的税率。近年来,为了减轻广大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我国个税制度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本文将对2018年实施的个税新政进行解读,重点介绍起征点调整和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一、起征点调整
起征点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缴纳个税的最低收入界限。2018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修改,提高了起征点。新的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工资、薪金所得)和每季度6万元(劳务报酬所得),超过这个标准的部分需要按照相应的税率缴纳个税。
二、专项附加扣除
为了更好地满足纳税人的实际需求,减轻其税收负担,2018年起,我国实行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租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支出。纳税人在申报个税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享受哪些扣除项目,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降低税收负担。
三、法律规定与操作指南
个税新政的实施离不开严格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指南。纳税人在享受个税优惠政策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等。国家税务总局还发布了详细的操作指南,为纳税人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导。
四、结语
个税新政的实施,旨在进一步减轻广大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纳税人在了解和掌握个税政策的基础上,合理规划自己的财务状况,充分利用各种抵扣政策,降低税收负担,实现财富积累。同时,政府部门也应继续关注纳税人的需求,不断完善个税制度,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税起征点是指每个月的收入超过5000元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起点。2018年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