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统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附件《特种作业目录》和《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人事〔2018〕18号),包括11个类别54个操作项目(工种)。这些操作项目的详细信息可以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门户网站上找到。
随着社会的发展,特种作业在各行各业中都有广泛的应用。特种作业是指对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身体素质有特殊要求的作业。为了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和合规性,国家对特种作业进行了明确的分类和规范,并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本文将介绍特种作业目录及有关法律规定。
一、特种作业目录
特种作业目录是国家对特种作业进行分类和规范的基本依据。根据《特种作业目录》的规定,特种作业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高空作业:指在高处从事的施工、维修、清洁等工作。
高压作业:指在高电压设备周围或者采用高压电源设备进行的工作。
危险化学品作业:指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中涉及的作业。
爆破作业:指使用炸药、雷管等爆炸物实施的拆除、破碎等作业。
矿山井下作业:指在煤矿、非煤矿山等地下开采活动中所涉及的作业。
其他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制冷空调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等。
二、特种作业法律规定
为了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和合规性,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规定企业应当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安装、改造、修理、检查等环节进行了严格规范,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和安全管理能力。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企业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山安全法》:对矿山开采活动进行了全面规范,要求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矿工的安全,并严格执行矿山安全生产标准。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安全权益,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防护设施,并对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专门培训。
《劳动合同法》:明确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约定的内容,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劳动报酬等,对于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也应作出相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