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内怀孕的员工不能被辞退,但是公司仍然有权利与员工展开良好的协商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这主要通过让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的途径来完成。
如果您在试用期内怀孕了,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但是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而解除您的劳动合同。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试用期怀孕这一现象进行分析与解读,探讨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怀孕时,企业、用人单位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以及劳动者在此过程中的权益保障问题。
一、试用期怀孕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特殊保护。”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试用期怀孕的法律责任
企业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认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然而,如果女性员工在试用期内怀孕,用人单位不能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女性员工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未购买社会保险的责任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处以罚款。因此,如果女性员工在试用期内怀孕,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未提供生育保险的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根据该政策,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夫妇均可生育两个孩子。因此,女性员工在试用期内怀孕后,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其提供生育保险。
三、孕期员工权益保障
孕期员工的工作安排权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一般不得从事原定工作的剧烈活动和有毒有害的工作。但是,经过医疗机构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怀孕七个月以上的;(二)重要器官受损伤或者严重危及母婴健康的;(三)其他经医师鉴定认为必须继续工作的。”因此,在孕期内,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女职工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环境,确保其身体健康和胎儿安全。
孕期员工的休假权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其必要的产假、哺乳假和其他假期。”因此,在孕期内,女职工享有相应的休假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