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对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定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不予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
此外,当事人还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如果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在法律体系中,申诉和再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分别代表了诉讼过程中的两种不同方式。本文将详细介绍申诉和再审的区别,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两者在法律程序中的作用。
一、申诉与再审的概念
申诉
申诉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或正在进行的诉讼活动,认为有错误的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处理案件的要求。申诉可以分为行政申诉、民事申诉和刑事申诉。申诉的主要目的是纠正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决定中的错误,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再审
再审是指在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决定中发现错误的,依法由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再审的目的是纠正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决定中的错误,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再审可以分为审判监督再审和检察建议再审。
二、申诉与再审的区别
提起主体不同
申诉是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而再审则是由法院依据法定条件主动启动的审查程序。
审理阶段不同
申诉发生在诉讼过程中,通常是在一审判决、裁定或者决定作出之后;而再审发生在判决、裁定或者决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之后,通常是在二审判决、裁定或者决定作出之前。
目的不同
申诉的目的是纠正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决定中的错误,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再审的目的是纠正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决定中的错误,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
程序性质不同
申诉属于诉讼救济的一种方式,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诉来争取自己的权益;而再审则是一种司法审查程序,其性质更为严格,要求更高的证明标准。
申诉与再审是法律程序中的两个重要环节,它们在诉讼过程中起到了纠正错误、维护正义的作用。了解它们之间的区别,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