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新增价值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关于增值税的计提和缴纳,会计分录如下:
- 计提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 下月交纳时,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一、引言
增值税(Value-Added Tax,简称VAT)是一种对商品和劳务在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增值部分征收的税收。在企业会计核算中,增值税的计提是一项重要的财务处理任务。本文将从法律原理的角度,对增值税计提的相关问题进行解析,并结合实务操作,为企业提供一定的参考。
二、增值税计提的法律原理
增值税计提的基本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定税率和税负率计算应纳税额。其中,法定税率是指国家规定的最低和最高的增值税税率;税负率是指纳税人销售额占应税行为的比重。企业在计算增值税时,需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按照实际发生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增值税额计提;
(2)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应纳增值税额;
(3)按照预先确定的税率和税负率计算应纳税额;
(4)及时足额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计提的方法
企业计提增值税的方法主要有两种: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1)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的方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生产经营活动,将增值税计入相应的主营业务成本或费用。具体方法如下:
a. 如果纳税人的主营业务是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将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增值税额计入货物或者劳务的成本或费用;
b. 如果纳税人的主营业务是进口货物或者接受委托代销货物,应当将进口货物或者接受委托代销货物的增值税额计入货物的成本或费用;
c. 如果纳税人的主营业务是进口服务或者接受委托代销服务,应当将进口服务或者接受委托代销服务的增值税额计入服务的成本或费用。
(2)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的方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企业应当将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增值税额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具体方法如下:
a. 将租赁、广告、赞助等营业外收入中的增值税额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b. 将资产处置收益、债务重组收益等非经常性损益中的增值税额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c. 将政府补助、捐赠等财政补贴中的增值税额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三、增值税计提的实务操作步骤
收集相关原始凭证,如购买货物、接受服务等涉及增值税的凭证;
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按照法定税率和税负率计算应纳税额;
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按照税务机关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填写纳税申报表;
报送纳税申报表:将填好的纳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报送至税务机关;
缴纳增值税:根据税务机关通知的时间和金额,及时足额缴纳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