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规定,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杭州市2022年全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缴存基数上限为38390元;缴存基数下限为政府公布执行的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即杭州市区下限为2280元,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下限为2070元。
一、杭州住房公积金制度概述
杭州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为了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而设立的一项社会福利政策。该制度旨在通过强制性缴存、个人和单位账户的管理以及资金的统筹使用,为广大职工提供购房、租房、装修等方面的经济支持。本文将对杭州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法律依据、缴存、提取、贷款和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二、法律依据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中,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对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制度和统一管理,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制定具体办法。”这为杭州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设立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缴存
缴存对象: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
缴存比例: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本人各缴存5%;单位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本人各缴存5%。
缴存基数:职工个人月工资收入作为缴存基数,单位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缴存基数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确定,每年核定一次。
四、提取
提取条件:职工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大病医疗;因工作调动、离开本市等原因离职;离休、退休;死亡。
提取程序: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申请,单位审核后报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经审批符合条件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五、贷款
贷款对象:具备购房条件的杭州市行政区域内连续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的职工。
贷款额度:单人最高可贷款80万元,两人以上共同申请最高可贷款120万元。贷款额度根据申请人的缴存年限、余额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还款方式分为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两种。
六、管理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核算、使用和监督等工作。各缴存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足额缴存公积金及时转入管理中心账户。
职工有权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单位有权查询单位公积金账户信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侵占或者截留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