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流一致”是指货物、发票和资金三流的一致性。这个规定最早诞生于1995年,源于国税总局的国税发〔1995〕192号文件。具体而言,“三流一致”的含义是: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必须与开具发票的对象一致,而发票上所注明的付款方必须与实际付款方一致 。
在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则——三流一致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和工资发放记录等三种证据材料上的信息应当保持一致,以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本文将对三流一致原则在劳动合同法中的适用范围及意义进行探讨。
一、三流一致原则的适用范围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也是三流一致原则的核心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内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应确保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证明劳动者已按照国家规定为自己的社会保险办理了缴费手续的重要凭证。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并向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劳动者可以通过查询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信息或者向用人单位索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核实用人单位是否履行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工资发放记录:工资发放记录是证明劳动者已经领取了工资的重要凭证。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足额支付工资,并向劳动者提供工资发放记录。劳动者可以通过查询银行账户明细或者向用人单位索取工资发放记录,以核实用人单位是否按时足额支付了工资。
二、三流一致原则的意义
保障劳动者权益:三流一致原则要求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和支付工资等方面做到真实、准确、完整,从而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这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提高用工单位合规经营水平:三流一致原则要求用工单位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各项事务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这有助于提高用工单位的合规经营水平,降低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导致的法律风险。
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三流一致原则有助于营造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劳动力市场环境,让劳动者能够在充分了解用工单位的情况后做出明智的选择,同时也有利于激发用工单位的创新活力,推动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