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管费是指在社会物流活动中,物品从最初的资源供应方(生产环节、海关)向最终消费用户流动过程中,所发生的除运输费用和管理费用之外的全部费用。 保管费用包括:物流过程中因流动资金的占用而需承担的利息费用;仓储保管方面的费用;流通中配送、加工、包装、信息及相关服务方面的费用;物流过程中发生的保险费用和物品损耗费用等。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需要将贵重物品寄存或委托他人保管的情况。这时,双方往往会就保管费用达成一致,签订保管合同。然而,关于保管费的法律规定并不明确,有时会导致纠纷。本文将对保管费的法律规定进行解析,帮助大家了解保管费的相关法律问题。
一、保管费的定义
保管费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因寄存或委托他人保管贵重物品而支付的费用。保管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弥补寄存人或委托人因保管行为所付出的额外成本,如保险费、人工费等。
二、保管费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可以约定合同的内容,包括保管费。因此,保管费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受到法律保护。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三、保管费的责任承担
保管人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寄存物,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保管人在收取保管费的同时,也有义务确保寄存物的安全。如果因保管人的过错导致损失,保管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寄存人的义务
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并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如果因寄存人的过错导致损失,寄存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寄存人还应当遵守保管合同的其他约定,如禁止将贵重物品用于非法用途等。
四、保管费的计算与支付方式
保管费的计算
保管费的计算方法因合同约定而异。通常情况下,保管费是按照寄存物的价值或者占用空间的比例计算的。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可以约定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保管费的支付方式
保管费的支付方式也可以根据双方的约定来确定。一般来说,保管费可以在寄存期满时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应由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五、保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保管合同的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解除合同。因此,如果双方不再需要继续保管关系,可以协商解除保管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当按照约定退还保管费。
保管合同的终止
保管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终止:1)当事人表示放弃保管关系;2)寄存物被取回或者丢失;3)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4)其他法律规定的终止情形。在这些情况下,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处理保管费和其他相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