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机动车通过时应当遵循“右转让左转”的原则。这个原则是指当右转车辆与左转车辆相遇时,右转车辆应礼让左转车辆 。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在道路上行驶时,右侧的车辆需要向左侧的车辆让道,这时就需要进行右转弯。然而,根据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右转让左转的规定并不是绝对的。本文将从法律规定、交通实践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右转让左转的问题进行分析。
从法律规定来看,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遇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通行,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在设有方向指示标志、标线的路口,或者在没有方向指示标志、标线的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机动车先行。”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右转弯车辆必须让左转弯车辆先行。但是,在实际交通中,为了保障行车安全,通常情况下右转弯车辆会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从交通实践来看,右转让左转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在一些狭窄的道路上,如果右侧车辆长时间等待左转弯车辆通过,可能会导致交通拥堵,甚至发生交通事故。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右转弯车辆有义务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然而,在一些宽阔的道路上,双方车辆之间的距离较长,此时即使是右转弯车辆让左转弯车辆先行,也可能会导致后方车辆的不满和抱怨。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右转弯车辆并没有法定义务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从法律责任来看,如果右转弯车辆在没有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强行让左转弯车辆先行,可能会导致交通事故,从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造成左转弯车辆驾驶员或乘客受伤的,右转弯车辆驾驶员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虽然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右转让左转的问题,但在实际交通中,为了保障行车安全,通常情况下右转弯车辆会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右转弯车辆有法定义务让左转弯车辆先行。因此,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避免因为右转让左转的问题引发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