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冷战是指1947年至1991年之间,美国、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为主的资本主义阵营,与苏联及其盟国为代表的社会主义阵营之间的一场政治、经济、军事上的对抗。冷战开始标志是美国杜鲁门主义出台(1947年3月),结束标志是苏联解体(1991年) 。
冷战时期(1947年至1991年)是国际政治中的一个重要阶段,这一时期全球政治格局以两个超级大国——美国和苏联的对立为主。尽管这一时期的大部分时间里,世界主要由这两个国家主导,但并非整个世界都被他们的阴影笼罩。在这个过程中,一些新的国际法原则和制度开始产生并得到发展。
在冷战期间,国际法的主要发展包括了:
联合国的扩大和权威提升。联合国的建立是为了防止战争并通过集体安全机制解决冲突,其宪章规定了维护和平与安全的原则和机制。
海洋法的发展。虽然二战后的《联合国宪章》明确规定了国家的领土主权,但对于海洋领土的归属问题并未明确规定。在冷战期间,随着远洋航行的安全需求增加,国际社会开始就海洋法进行讨论和制定规则。
人权保护的进步。冷战期间,西方国家积极倡导并推动了人权保护的国际化进程,例如1948年的《世界人权宣言》和1966年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冷战结束后,国际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然而,冷战时期的国际法律发展仍然对其产生了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