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撤诉申请书一般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撤诉案件的基本信息、申请理由和署名四个部分。 一般撤诉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撤销的案件诉求、原起诉案由、撤诉的理由以及返还证据材料的请求,并且在末尾附上人民法院名称和申请人的签字。
在法律程序中,当一方认为自己的权益已经得到保障或者认为继续诉讼无法达到预期目的时,可以选择主动撤诉。撤诉是指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出于自愿的原因,向法院申请终止诉讼行为的一种法律行为。本文将详细介绍撤诉的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
一、撤诉的定义
撤诉是指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出于自愿的原因,向法院申请终止诉讼行为的一种法律行为。原告在起诉之后,如果发现起诉的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请求,可以通过撤诉来避免不必要的时间和金钱浪费。原告还可以在诉讼过程中主动撤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撤诉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撤诉:
被告提起反诉的;
原告提出反诉并经法院同意的;
原告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反诉的;
案件审理中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足以推翻原告起诉主张的;
其他依法应当撤诉的情形。
三、撤诉的程序
提出申请:原告在起诉后,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应当写明撤诉的理由和依据。
法院审查:法院收到原告的撤诉申请后,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撤诉条件,法院将作出准予撤诉的决定。
裁定送达:法院作出准予撤诉决定后,将裁定书送达原告和被告。原告收到裁定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执行。被告收到裁定书后,可以提出上诉。
执行撤诉:原告在接到裁定书后,可以开始履行撤诉手续。这包括提交撤诉申请书、支付诉讼费等。同时,原告还需要通知其他当事人,告知他们原告已经撤诉。
四、注意事项
原告撤诉后,不得再次起诉同一事实和理由。如果需要再次起诉,应当重新提起诉讼。
被告提出反诉的,原告不得撤回反诉。反诉的撤回应当通过另行提起新的反诉来实现。
原告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反诉的,视为放弃反诉权利,不得再行提出。
撤诉并不意味着原告放弃了全部诉讼权利。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判决后发现新的事实和证据,原告仍可以提起再审或者申诉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