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新《教师法》,中小学教师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因此,编制教师也是公职人员。
教师是公职人员吗?这涉及到对“公职人员”这一概念的理解。在中国,公职人员通常是指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工作的人员,他们的职责是为公众提供服务,并通过法定程序接受政府的管理和监督。
从这个定义出发,教师显然是公职人员。教师在各级学校工作,为学生提供教育服务,这是他们的主要职责。他们还需要遵守国家的教育法规,通过法定程序接受教育部门的管理。
然而,尽管教师属于公职人员,但他们的特殊职业性质也要求对他们的工作进行特殊的理解和保护。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就规定了教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包括工资、福利、职业发展等方面的权利。还规定了学校应当尊重和保障教师的人格尊严,禁止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教师等行为。
总的来说,教师是公职人员,他们的工作是提供公共服务。同时,由于他们的特殊职业性质,他们也有特定的法律保护。这种保护不仅体现在权利方面,也体现在对他们职业道德的要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