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作出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公章就是一种印记,是各个单位以及个人作为自己的独有的标志,在法律上是有效的。收据作为收款的证据,只要符合客观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等三个特征,即被视为有效。盖章的收据更是符合法律程序,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可以作为法律依据 。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接触到各种收据,如购买商品的发票、服务费的收据等。这些收据在交易过程中起到了确认交易双方、保障权益的作用。而在收据上盖章,则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文将从法律角度探讨收据盖章的法律规定及意义。
一、收据盖章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收据作为一种书面形式,其上应当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这样既可以明确证明出具单位的身份,也有利于防止伪造、变造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收据盖章的意义
确认交易双方
收据上的盖章行为,实际上是对交易双方身份的一种确认。通过加盖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可以确保收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虚假收据进行欺诈行为。
保障权益
收据上的盖章还具有一定的担保作用。当发生纠纷时,持有人可以凭借收据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出具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加盖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更有利于法庭认定事实,维护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防止伪造、变造
收据上的盖章行为,有助于防止收据的伪造、变造。因为加盖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的过程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这无疑增加了伪造、变造收据的难度和成本。同时,一旦发现收据被篡改,持有人还可以向出具单位追究法律责任。
收据盖章是交易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环节,其背后蕴含着丰富的法律规定和意义。在进行交易时,我们应当注意保留好相关凭证,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