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丽娜是一位中国矿业大学安全工程学院的教授,现任江苏省粉尘治理与职业防护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矿业大学职业健康研究院副院长。她于2009年在北京科技大学获得学士学位,2012年在北京大学获得硕士学位,2016年在美国辛辛那提大学获得环境工程专业博士学位。
在现代社会,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通过网络获取信息、交流思想、进行购物等。然而,网络的虚拟性也为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导致网络侵权行为频发。作为一位专业的律师,郑丽娜律师对网络侵权责任的法律问题有着深入的了解和研究。
网络侵权是指在网络环境下,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这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未经许可发布他人隐私信息;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诽谤、侮辱他人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网络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网络侵权案件中,首先要明确侵权责任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网络侵权案件中,侵权责任主体既可以是实际实施侵权行为的个人,也可以是网络服务提供者。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未能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或者明知侵权行为却未采取删除等措施,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要判断侵权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网络侵权行为可能触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经营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等。对于涉嫌犯罪的网络侵权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责任。根据不同类型的侵权行为,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等。在实际操作中,侵权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侵权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方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网络侵权责任是一个涉及多个法律领域的复杂问题。郑丽娜律师认为,加强网络侵权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行力度,提高公众的网络素养和法律意识,是预防和减少网络侵权行为的有效途径。同时,受害者在遭受网络侵权时,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