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第四条规定,城建税纳税人按所在地在市区、县城、镇和不在上述区域适用不同税率。 市区、县城、镇按照行政区划确定。 行政区划变更的,自变更完成当月起适用新行政区划对应的城建税税率,纳税人在变更完成当月的下一个纳税申报期按新税率申报缴纳。
城建税,即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国家对城市维护建设进行税收征收的一种税种。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以下简称《城建税法》),对城建税的税率、征收对象和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文将对《城建税法》中的城建税税率进行法律解读,以帮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和遵纪守法。
一、城建税税率的确定
根据《城建税法》的规定,城建税税率分为七档,具体如下:
营业税税率为3%的适用税率;
营业税税率为5%的适用税率;
营业税税率为7%的适用税率;
营业税税率为11%的适用税率;
营业税税率为13%的适用税率;
营业税税率为15%的适用税率;
营业税税率为20%的适用税率。
二、城建税征收对象
根据《城建税法》的规定,城建税的征收对象包括: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
在中国境内从事建筑、安装、修理、装饰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施工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在中国境内从事房地产开发和销售的单位和个人;
其他应按规定缴纳城建税的单位和个人。
三、城建税优惠政策
为了鼓励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城建税法》规定了一系列城建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对新建、改建、扩建基础设施项目给予优惠税率;
对节能环保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优惠税率;
对绿色建筑项目给予优惠税率;
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给予优惠税率;
对残疾人福利机构给予优惠税率;
对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给予优惠税率;
对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给予优惠税率。
四、城建税申报与纳税义务
纳税人应当按照《城建税法》的规定,按时足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城建税。纳税人在申报时应当提供真实的纳税资料,确保纳税准确无误。同时,纳税人还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保存与城建税相关的账簿、凭证等资料,以备税务检查。
《城建税法》对城建税的税率、征收对象和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纳税人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地缴纳城建税。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税务师进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