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澳门到香港有三种方式:
1. 直升机:在港澳码头坐,15分钟。最高效也是最奢侈的一种。
2. 船:在港澳码头或凼仔码头乘坐,可达上环、尖沙咀 ,约70分钟。
3. 大巴:在金沙、威尼斯人及巴黎人可乘坐港澳1号。从金沙到香港的班次较多,大约每隔30分钟一班。
澳门,作为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拥有独立而健全的法律体系。澳门的法律体系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制定的法律法规构成。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体系在保持原有法制特点的基础上,与内地法律体系保持一定的联系。
一、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性法律,规定了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等方面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安排。基本法明确指出,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一国两制”,享有高度自治权,除外交、国防等国家事务外,澳门特别行政区自行处理内部事务。
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
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负责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立法会的组成方式和选举办法在基本法的规定下进行。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负责执行基本法和其他法律,管理公共事务。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由行政长官、行政会议和各行政部门组成。
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体系与内地法律关系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关系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体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础,遵循宪法的原则和规定。同时,基本法明确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抵触。
与内地法律的区别与联系
虽然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一国两制”,但其法律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仍受到内地法律的影响。例如,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方面与内地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然而,在涉及国家安全、外交等敏感领域,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体系保持相对独立性。澳门特别行政区还设有专门的法院和其他司法机构,负责处理本地区的法律事务。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体系在保持原有法制特点的基础上,与内地法律体系保持一定的联系。这种联系既体现在相互借鉴和影响方面,也体现在共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