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是1999年国务院发布的印章管理规定,规定了各级各类机构和单位的印章的形式、直径、徽章和名称等要求,以及印章的制发、收缴和管理程序。
该办法旨在加强印章社会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公章是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法定凭证,具有证明单位身份和行使职权的重要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推进,公章管理逐渐成为法律关注的焦点。本文将从公章管理的法律规定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公章管理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的印章应当载有公司名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人持有和使用。同时,公司应当建立印章管理制度,对印章的使用、保管、审批等进行严格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许可。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并给予行政处罚。
二、公章管理的实践探讨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企事业单位应明确印章的保管、使用、审批等具体职责,确保印章的安全和合法使用。同时,企业应加强员工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加强公章的保管和使用监管。企事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印章保管部门,对印章进行专人管理。在使用印章时,要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确保印章的合法使用。对于违反规定使用印章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
定期开展公章安全检查。企事业单位应定期对印章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要加强对外部承包商、合作伙伴等单位的印章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印章被盗用或滥用。
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合作配合。企事业单位应主动与公安机关建立联系,定期报备印章使用情况,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印章被盗用或滥用等违法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