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为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要履行法定的义务。
法律保护17岁青少年的教育权。家长或监护人应当履行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辍学。学校应当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文化、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教育。
17岁的青少年虽然还未完全具备劳动能力,但可以参加一定范围内的劳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有害等特殊劳动。
17岁的青少年享有合法的消费权。消费者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权自主选择、购买和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同时,青少年在消费过程中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如遇到欺诈、虚假宣传等问题,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17岁的青少年因年龄、心智等因素,可能缺乏足够的判断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在某些情况下,他们可能需要法律的保护。例如,未成年人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但在适用刑罚时应充分考虑其年龄、身心发育状况等因素,确保其受到教育和改造的机会。未成年人还可以依法申请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
17岁的青少年在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法定的义务。家长、学校、社会和司法机关都应关注青少年的成长,为其提供一个健康、和谐的环境,帮助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