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包含六个部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但是,这里并未包含社会保险缴费。因此,社会保险金属于应付职工薪酬的一部分——社保,而不是工资 。
一、工资总额的定义及法律规定
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各种货币形式的劳动报酬总和,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基本工资,并根据劳动者的工作量、质量和效益等情况,合理确定劳动报酬。
二、工资总额的构成要素
计时工资: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支付的工资,通常以月薪或小时薪的形式表现。
计件工资:根据劳动者完成的工作数量支付的工资,通常以每件产品的报酬或完成任务的数量为计量单位。
奖金:根据劳动者在一定期间内的工作业绩、绩效考核等因素支付的额外报酬。
津贴: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特定条件下的生活和工作需要而支付的补助性收入,如高温津贴、夜班津贴等。
补贴:为了弥补劳动者因特定原因产生的收入损失而支付的补助性收入,如交通补贴、住房补贴等。
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根据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休假加班等情况下,劳动者按照正常工资的150%、200%、300%支付的工资报酬。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如劳动者因病、工伤、产假、陪产假等原因暂时无法从事工作的期间,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的生活费和医疗费等。
三、工资总额的计算方法
直接计算法:根据劳动者提供的有效劳动数量和质量,直接乘以相应的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标准得出工资总额。
分配系数法:根据劳动者所在岗位、行业、地区等因素,结合劳动生产率分析,确定一个分配系数,再乘以相应的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标准得出工资总额。
统筹计算法:根据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地区差异等因素,结合用人单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劳动者的工作量、质量、效益等因素,合理确定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各种货币形式的劳动报酬总和,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合理确定劳动报酬,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