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房产没有遗嘱,继承过户有三种途径,包括协商继承、公证继承和诉讼继承。公证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去申请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具体流程如下:
1. 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 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3.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所需资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分配将遵循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通常,这意味着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人的优先级顺序分配给继承人。将分配给配偶和子女,然后是父母、兄弟姐妹和其他亲属。如果没有配偶或子女,遗产将分配给父母;如果父母也去世了,则分配给兄弟姐妹或其他亲属。
在某些情况下,法律规定可能会对遗产分配产生影响。例如,如果有多个合法继承人,但其中一个继承人已经去世,那么遗产可能会被重新分配给其他继承人。如果某个继承人被认定为不合格的继承人(例如,因为他们患有精神疾病或者无法理解他们在做什么),那么他们的份额可能会被剥夺或者减少。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分配将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优先级顺序进行。如果您面临这种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