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
具体来说,如果您的月收入不超过5000元,那么您的个税是不需要缴纳的。如果您的月收入在5000元到10000元之间,那么您需要缴纳的个税是3%。如果您的月收入在10000元到25000元之间,那么您需要缴纳的个税是10%。如果您的月收入在25000元到35000元之间,那么您需要缴纳的个税是20%。如果您的月收入在35000元到55000元之间,那么您需要缴纳的个税是25%。如果您的月收入在55000元到80000元之间,那么您需要缴纳的个税是30%。如果您的月收入在80000元到170000元之间,那么您需要缴纳的个税是35%。如果您的月收入超过17万元,那么您需要缴纳的个税是45%。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所得税作为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税率结构和征收方式已不再适应新经济形势的发展。为了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我国政府近年来对个税进行了多次改革,调整了税率结构,提高了起征点,简化了征管流程等。本文将从个税的历史沿革、现行税率结构、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改革方向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期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