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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14条: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规定(刑法114条司法解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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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1-29 00:22:01life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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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查到的信息,刑法第114条规定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包括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如果这些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将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本法所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这种行为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受到了法律的严格规制。

根据刑法第114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要法律后果包括:

没收违法所得;

处以或者单处罚金;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法定顺序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还会给投资者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投资者应当提高风险意识,谨慎投资,遵循法律法规,避免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一旦发现此类行为,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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