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在中国确实面临着乘坐高铁和动车的严格限制。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个人不得乘坐飞机、G字头动车组列车等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档通信工具。但是,有一些“老赖”通过一些绕开“限高令”的手段继续乘高铁、坐飞机出行 。这种限制不仅是对个人信用的警示,也是对社会诚信体系构建的有力支撑。
随着社会的发展,高铁成为了人们出行的重要方式。然而,对于一些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他们是否可以使用高铁呢?本文将对此进行法律解析。
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法院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1)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能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
那么,失信被执行人能否乘坐高铁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旅客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携带违禁品和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因此,如果失信被执行人拒绝履行法院判决或裁定,导致其被列入失信名单,那么他们将被视为违反了国家规定,可能无法购买车票或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而高铁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公共交通工具,其乘客要求相对较高,因此失信被执行人可能无法顺利乘坐高铁。
虽然失信被执行人理论上有资格乘坐高铁,但由于其行为已经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且高铁公司有权对其进行限制,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失信被执行人可能无法顺利乘坐高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