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伤残抚恤金是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规制定的,适用于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的军人,在服役期间因病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因战因公负伤时为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致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致残的人员;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致残的人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伤残抚恤的其他人员。
伤残抚恤金发放标准和范围是由国家制定的,根据不同的情况,发放标准和范围也会有所不同。例如,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已经调整。
在我国,伤残抚恤金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残疾军人、残疾人及因公致残职工的基本生活。本文将对伤残抚恤金的法律规定、适用对象、发放标准、申请程序以及争议解决等方面进行解析。
一、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法规,伤残抚恤金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和标准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制定并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
二、适用对象
军人:在战斗中负伤或者因公致残的现役军人;退出现役后继续享受抚恤待遇的退役士兵。
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士;因公致残的职工。
因公致残职工:在工作中因公致残的企事业单位职工。
三、发放标准
伤残抚恤金的发放标准主要取决于残疾军人、残疾人及因公致残职工的残疾等级、工龄、工资等因素。一般来说,伤残等级越高、工龄越长、工资越高,享受的抚恤金待遇越好。具体的发放标准可以参考当地政府发布的相关法规。
四、申请程序
军人:现役军人在战时负伤或者因公致残的,由部队向上级军事机关报告;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继续享受抚恤待遇的,由户籍所在地或者部队所在军区级以上单位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
残疾人及因公致残职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士及因公致残的企事业单位职工,由本人或者家属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
五、争议解决
如申请人对抚恤金的决定有异议,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政府部门会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证据,对争议进行公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