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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债妻还:法律视角下的债务承担问题(夫债妻还的最新法律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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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2-07 06:33:01life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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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所以,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的情况下,继承了遗产的夫或妻、子或父或母履行夫债妻还、子债父还、父债子还的行为是合法的。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一句俗语“夫债妻还”,意味着在婚姻关系中,丈夫所欠的债务通常由妻子承担。然而,在现代社会,这一传统观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呢?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我们需要了解中国现行的《婚姻法》对于夫妻债务承担的规定。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因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承担。”这一规定明确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承担的债务范围,即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而超出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我们需要了解在实际生活中,哪些债务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哪些债务应由个人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这一规定明确了婚前个人债务的界限,即如果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那么这部分债务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再者,我们需要了解在离婚时,夫妻如何处理共同债务的问题。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一规定明确了离婚时夫妻对于共同债务的处理方式,即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或者财产无法清偿全部债务,人民法院将依法判决。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夫债妻还”这一传统观念并不完全符合现行的《婚姻法》规定。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超出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依据法律规定处理。在离婚时,夫妻对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无法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将依法判决。因此,在现代社会,我们应该以法律为准绳,正确处理夫妻间的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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