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定的适龄服役年龄是18岁。然而,这个规定并非一成不变,而是根据国家的实际需要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调整。在2004年,中国的兵役法进行了修订,取消了原有的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的差别,实行了全民服兵役制度。
根据新的兵役法,男性公民在年满18周岁时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同时,如果公民因病不能服现役或者未达到应征的身体条件,也可以缓期至22周岁。兵役法还规定了各种情况下可以免除或者推迟参军的情形,包括教育、医疗等特殊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法律规定了适龄服役的年龄,但实际操作中还需要考虑到个人的身体条件、教育程度等因素。因此,具体的入伍年龄可能会有所不同。
总的来说,适龄服役的法律规定是为了保证国家的国防安全和社会稳定。公民应当了解并遵守这些法律规定,尽自己应有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 适龄公民在履行兵役登记手续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的真实情况,不得隐瞒或者弄虚作假;当年经兵役机关登记确定的应征公民,在年度征兵工作结束前,未经市征兵办批准,不得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