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认购和申购是基金投资中的重要概念,它们在基金投资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认购是在基金募集期间购买,而申购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购买 。通常情况下,投资者的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允许撤销,但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合同及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内撤销。
此外,认购通常是按1元/份的初始面值进行认购,而申购通常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按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每日按照面值进行报价的货币基金除外)。
一、引言
在资本市场中,投资者经常会听到"认购"和"申购"这两个词。然而,对于非法律专业人士来说,他们可能并不清楚这两个词的准确含义,以及它们在法律上的区别。本文旨在对这两个概念进行详细解析,以帮助广大投资者更好地理解它们在法律上的意义。
二、认购与申购的定义
认购
认购,顾名思义,是指投资者事先购买某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的行为。通常情况下,投资者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一定的款项,以获取对应数量的资产。在这个过程中,投资者与发行人之间会形成一种书面合同关系。
申购
申购则是指投资者在资产发行后的一段时间内,向发行人购买资产的行为。这种购买方式通常发生在公开发行的新股或其他证券上市后。与认购不同,申购不需要提前支付全部款项,而是在购买时支付一部分或全部款项。由于申购是在资产上市后进行,因此其交易过程受到证券交易所的严格监管。
三、认购与申购的法律分析
合同法角度
无论是认购还是申购,本质上都是投资者与发行人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的内容,包括交易的时间、地点、价格、数量等。一旦任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依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证券法角度
从证券法的角度来看,认购和申购也存在一定的区别。例如,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的申购;而认购则没有这样的限制。为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证券交易所通常会对申购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