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货车超载扣分罚款标准:
-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记6分。
-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3分。
随着交通工具的普及,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超载作为一种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不仅会导致车辆性能下降,增加行车事故的风险,还可能对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对超载行为进行了严格的法律规定和处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机动车载人超过限定人数的,将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限定重量10%以上的,将被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货运车辆,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人的,将被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10%或者违反规定载人的,将被处以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对于构成犯罪的行为,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地还有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对超载行为的处罚标准进行了具体规定。例如,北京市规定,驾驶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将被处以200元以上4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限定重量5%以上的,将被处以200元以上400元以下的罚款。上海市则规定,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将被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10%或者违反规定载人的,将被处以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超载行为在我国受到了严格的法律规定和处罚。广大驾驶人员应当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抵制超载行为,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政府部门也应加大对超载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